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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汝南县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的通知

2013年07月26日 13:09:33 来源:汝南县第三初级中学 访问量:524

关于转发《汝南县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的通知

 

现将《汝南县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意见》(修订稿)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并提出修改意见。教体局将在726日再次组织座谈,听取大家反馈意见。老君庙镇中心校、金铺镇中心校请将此文转交给本镇中心小学。

 

汝南县教育体育局

2013724

 

 

 

汝南县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联合下发的《河南省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意见》(教人[2013]360号)和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汝南县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政策引导、政府保障、选优用实为基本原则,周期性选派中青年优秀教师到偏远学校定期支教,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和传、帮、带的作用,加强偏远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为推动汝南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工作目标

2013-2015三年,全县计划周期性向偏远学校选派优秀支教教师。我县从20139月开始启动首批年度项目计划,从城区学校选派57名支教教师到偏远学校任教(名单附后),次年7月上旬结束。以后每年秋季开学到下一年6月底为一轮,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原则    

支教工作的总体原则是:择优选派、统筹安排、务求实效。

四、工作要求

选派的每一位支教教师必须在受援学校连续任教一个完整的学年,担任相应课程或专业的教学任务,并通过集体备课、举办讲座、公开课等多种形式,帮助当地学校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业务能力。顶岗教师也要根据服务学校的要求,在顶岗学校担任相应的教学任务,完成一学年的教学工作,在服务学校认真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教学经验,达到提高自己的同时将好观念、好做法、好经验带回原单位,使之在本单位发扬光大,生根、开花、结果。

 五、申报条件及选派原则    

 (一)支教教师。全县城区中小学在职教师,原则上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教龄在3年以上,身体健康。获得县课改能手或课改先进个人优先选派,每校每年按课改能手和课改先进个人总数的1/3选派支教教师,三年内城区学校第一、二期课改能手和课改先进个人都要下乡支教。学校按比例所选派的课改能手和课改先进个人人数达不到局分配的指标数时,可从学校的省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具备中学一级以上、小学高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优秀教师中选派补充;同时结合青年教师需要的下乡支教经历,亦可从年轻的有上进心的、业务能力突出的教师中选用。

(二)顶岗教师。受援单位选派同数量、同年级、同学科的教师到支教单位顶岗。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应是教学骨干,高素质、有潜力、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

 六、工作程序    

(一)符合支教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上报县教体局人事股。

(二)县教体局组织对上报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择优确定支教人选。

(三)县教体局按照派出单位支教名额分派到各受援学校,支教教师与选派方、受援方签定支教协议书,协议一式五份,支教教师、选派方、受援方、县、市教育局各留一份。

(四)城区学校因派出支教教师出现空岗情况,由受援学校派出同年级同学科教师顶岗,担任同等教学任务,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成长步伐,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七、保障措施 

(一)支教教师待遇

1)对支教教师实行专项补助制度,标准按每人每年2万元执行,用于支教教师的工作补助、交通车旅费以及购买意外保险等。支教教师工作补助、交通车旅费用每季度发放一次,每人每季度补贴标准  元。 意外保险由县局统一购买。

2)支教期间,支教教师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支教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为鼓励优秀教师积极投身支教工作,支教工作结束后,经县教体局会同乡(镇、街道)中心校、县直学校和受援学校考核后,在评、聘高一级职称(含岗位设置竞聘高一级岗位等级)量化评分过程中,考核优秀者当年业绩得分以派出学校教师平均分值的150%计算,考核合格者当年业绩得分以派出学校教师平均分值的120%计算。

4)支教人员在支教的学年度,单位在评先、评优时要优先考虑、在选拔任用上重点考虑。

5)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的工作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

6)受援学校要为支教教师提供住宿及办公条件,并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每个支教教师的人身财产安全,努力为支教教师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顶岗教师待遇

1)顶岗教师的交通车旅费,由派出学校报销,原则上每月2次。

2)顶岗教师的住宿,在城区有住房的单位不再安排,没有住房的由接收单位统筹解决,或统一安排住房(含租房)、或发放租房补贴。

3)派出学校为顶岗教师每月发放200元工作生活补助。

4)顶岗教师享受派出学校当年绩效工资最高档次。

八、考核管理    

(一)支教教师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传、帮、带的作用,每学期讲公开课不少于3节,课堂随时开放,并至少帮带一名年轻教师, 担任与受援学校教师同等工作量的教学任务。支教期间,支教教师接受受援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双重指导,受援学校负责支教教师的日常考勤,并客观公正地为支教教师提供等级评定。顶岗教师的考核同样在服务单位进行,顶岗结束后,服务单位要根据其表现、工作业绩实事求是的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县教体局将组成考核小组,采取随堂听课、学生座谈等形式随机对支教教师和顶岗教师实地督导检查。对无故不在岗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除扣减有关经费外,支教和顶岗工作考核为不合格。对于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提前终止支教和顶岗工作并调离原单位,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汝南县教育体育局

2013724

编辑:王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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